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类犯罪性质严重的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普通类型的审判流程会在收到立案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裁决,最晚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但若是涉及到可能判处死刑的重大案件或者附带有民事诉讼的复杂案件,则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将审判期限延长至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仍需延期的,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而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通常会在收到立案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判决。若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则可将审判期限延长至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