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案件侦查阶段,是否能够批准犯罪嫌疑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要根据其具体情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倘若涉案嫌疑人身处管制、拘役或者有可能被单独适用附加刑处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或者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原因,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便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