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如若符合特定条件,便可申请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且该项事宜亦可由家属代为处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如下情况之一者,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公安部门有权实行取保候审措施: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实施取保候审同样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