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的相关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明确地划归至侵犯财产罪类别之内。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具体条款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如果知晓其他人员正在通过信息网络实施各种形式的违法行为,仍然为这些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并且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