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确保适用的法律依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针对浙江省内侵占罪立案标准的规定通常参考并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侵占罪主要作为一种自诉犯罪类型,因此只有当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具体的金额标准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其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以浙江省为例,一般而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被设定在人民币五千元以上。
然而,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数字示例,实际的标准应以浙江省的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文件为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