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其核心构成要件方面,抢劫罪着重强调的是行为人以违法掠夺为其目标,运用暴力、威胁或其它方式来强制性地获取他人之物。倘若因为某些细微的因素未能成功地将物品夺走,也就是没有实际占有任何财物的情况下,通常无法被认定为抢劫罪的既遂形态。
然而,对于这种情况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存在初步的抢劫意向和相应的行动。若已然采取了相关抢劫行为,却仅仅由于自身意志之外的种种原因而未能得手,则该情况更倾向于被认定为抢劫罪的未遂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