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所体现的法律框架下,针对那些尚未被正式定罪的嫌疑犯,只要他们获得了执行机关的相应许可,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具体而言,根据该法规的明文规定,当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面临着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风险时,以及他们可能会遭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却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人群,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