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明文规定,家属往往无法立即进行探视。在犯罪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之后,仅有律师方能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会面交流。而家属的探访事宜则需待案件侦查阶段告一段落,即犯罪嫌疑人被正式逮捕或者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才有望得到妥善安排。
至于具体的探视时间及频次,将依据实际情况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予以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聘请的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亲属或者其他人不得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经看守所所长许可,并符合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条件的,可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