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是否准许对涉嫌开设赌场罪名的犯罪嫌疑分子进行逮捕,这需要根据每个案情的具体因素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评估判断。若该涉嫌者并未有逃逸之虞、不会对证据造成任何损毁或者有持续犯罪之嫌,并且依照法律预估可能判处的惩罚相对较轻,那么检察官可能考虑不作出逮捕的决定。
然而,这并不代表对其所犯下的罪行可以视而不见,相反,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其他强制性的司法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