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这一制度通常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将其作为独立的适用刑罚加入其他已定罪处罚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
同时也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经过评估,如果对他们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她们同样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