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中,取保候审并非被视为犯罪行为,而是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其次,根据具体案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手段进行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当法院、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作出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决定时,应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