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律法体系中,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类犯罪中的危险驾驶罪往往与诸如醉酒驾车以及飙车等危险行为紧密相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对于触犯该罪名的罪犯,将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至于具体的刑期长短及罚金金额的多少,则需要由司法机关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鉴于此类犯罪行为可能对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施以了严格的惩戒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