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受贿罪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为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凭借其职务上所拥有的职权,违反法律规定,收取他人财物,并在之后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以下几种情形一般并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当涉案当事人没有以其职务之便作为获取不当收益的工具,或者全然没有为了他人谋求任何实质性的利益,那么即便他们收到礼物或其他形式的馈赠,也无法被视为受贿行为;
其次,如果当事人虽然接受了他人的财物,并且确实对他人的事务产生了影响和作用,但是这种影响力和作用并非基于其职务上的便利,而是通过其他途径实现的,那么同样不能将此种行为认定为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