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或者您身边的亲友遭受了公安部门的刑事拘留,请务必保持镇定和理智,以充分理解此次拘禁行为背后所隐含的真正动机。您在法律框架内享有寻求律师法律援助的权利,而具备专业资质的律师将能为您洞察案件实情、提供有力辩护以及全面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您的家人也有资格向相关机构申请与被拘留人员见面。尽管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不超过三十七天,但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会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并最终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