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平静地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之后,律师将有充足的时间来规划和安排将会面初次与被羁押人员的宝贵时光。从正式接受委托的那一刻起,在48个小时之内,您的律师就能够开始着手处理此项事务。在侦查阶段,律师有权利会见涉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而且这个过程并无须获得任何的审批手续,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侦查机构的代表也有可能在场进行观察和监督。在审判阶段,律师有权在任何时间、地点会见被告人,这是他们的基本权利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时间和次数的限制。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前应当许可辩护律师至少会见一次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