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服刑人员。它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旨在给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维持其非羁押状态的权利,以便他们能在无需受监禁束缚的前提下静待法律之审判。
然而,在这一期限内,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纪律法规的约束,并承诺确保随时接到传唤能够迅速到位履行义务。而服刑人员则特指那些经由法院依法宣判并已开始接受刑罚处罚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