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盗窃罪等一系列刑事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和解程序往往并未得到广泛运用,尤其是在案件的侦查阶段。相对而言,和解或者谅解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通常会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环节时才得以实现,而这类情况下,通过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赢得受害者的谅解则常常成为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
然而,这并不代表在侦查阶段就无法进行协商解决,只不过这种解决途径尚未被法律明文规定为正式的诉讼程序罢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