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系刑事诉讼过程中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以非拘禁方式参与到诉讼活动之中。此举主要针对那些可能被处以较为轻微刑罚、正值孕期或患有严重疾病的嫌疑人群体,以及能够保证其不逃脱侦查与审判工作,同时也不会对诉讼程序产生阻碍作用的人员。对于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手段,由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进行决策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