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刑事诉讼案在正式受理之后,通常情况下将在二至六个月之内进行审判宣告。这是因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公诉案件时,其审理期限应当自受理该案件之日起计算,且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的期限。
然而,如若存在任何特殊的法定情形,需得到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该审理期限方可依法延长至多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