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被捕之人依然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一)可能会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士;
(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人士;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人士;
(四)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士。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