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如期履行商品房的交付义务并经多次发出书面催告函催办,经过长达三个月之久仍无法兑现交付承诺,此时,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购买方享有退房的合法权利。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明确规定了卖方延期交付房屋以及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项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