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三个阶段内,嫌疑人均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该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则要视乎案件的具体状况以及现行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相应标准。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过程中,如果能提供详细的病历资料作为支持,那无疑会更有利于佐证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已经无法承受继续被关押的压力,例如患有严重的疾病等。然而,需要明确的是,病历并非申请取保候审的必备材料,决定性的因素仍然是申请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例如是否存在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