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他们首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进行取保候审。随后,司法机关将对其申请进行认真审查,以确定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经过审查,司法机关认为该申请人具备相应的条件,那么将依法做出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向相关机构上报,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等,他们会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同时,司法机关还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快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取保候审的顺利实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