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洗钱犯罪一般涉及到如下几种手段与途径:
1.利用银行或是其他的金融机构进行汇款或者存款活动,以此来掩盖其资金来源的真实面目。
2.通过购置或者售卖各类财产物品,将违法所获之财变换成看似合法的财富。
3.创建一些虚拟的公司或组织,通过开展各类商业活动来使得这些从非法途径得来的资金变得难以分辨。
4.在股票市场、债券领域以及房地产等各个领域进行大规模的投资,以看似合法的投资方式来掩盖其非法收入的本质。
5.利用诸如赌博业、艺术品交易等现金密集型产业,作为清洗资金的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