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工作,辩护律师需着重考量和证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证实被告并未有主观故意致使该犯罪行为发生;
其次是证明其所实施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再次是确认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被告人是否具备自首或者立功的情节;
最后,如果被告人能够得到受害者的谅解并且积极进行退赔,这也将成为辩护的有力依据。在执行辩护策略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如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