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在此需要澄清一点,即辅警并不适用袭击警察罪这一特定法律条款。袭击警察罪对犯罪主体的身份具有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其所要保护的范畴并不涵盖辅警在内。
然而,如果在出警过程中,辅警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如遭受到暴力攻击或阻碍,那么对其实施上述行动的人员将面临刑事追责,但是具体的罪名可能会定位为妨碍公务罪。
值得注意的是,辅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正式警察。当这些辅警使用枪支、管制刀具,甚至通过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方式,使自身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适用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