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那么在改变或取消强制性措施之时,保证金便会全额予以归还。您可以直接向负责办案事宜的相关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现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在这段时间内,如果从未有过违反此规定的现象发生,亦不再出现新的犯罪行为,或者符合上述规定中的任意一种情况,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以及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依法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当事人。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借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前往银行领取已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