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洗钱犯罪行为者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首先,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自由受用附加刑的情形;
其次,其所应判处之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情节,同时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危险;
此外,如被告人具有严重病症导致无法自理生活、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等特殊情况,在进行取保候审后也无需担忧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最后,若被告人已被拘留期限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考虑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