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凡是收取财物却未履行应尽职责者均视为受贿之举。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利用其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不论其为他人谋求何种不当利益与否,都将被认定为犯有受贿罪。所谓的受贿罪,即是指由国家公职人员借助于职务上的便利,以强制手段获取他人财物,或者未经法律许可而私自接受他人财物且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违法行为。
另外,国家公职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若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收取各类名目繁多的回扣和手续费,并将其占为己有的,也将被视为受贿行为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