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贪污金额达到了三万元人民币或虽未达到这一金额,但有多次索要贪污款的情形;或者实施了为他人谋求不当利益的行为,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为他人谋求职务升迁、职位调动等行为,都将被视为构成犯罪。
2.如果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权力,向他人索要财物,无论这种行为是否为他人谋求了利益,都可能会被判定为贪污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索要贪污款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只有当行为人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同时有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时,才能够被认定为贪污罪。
此外,为他人谋求的利益是否正当,以及利益是否得以实现,并不影响贪污罪的成立。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如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将其占为己有的,也将被视为贪污罪。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即使本身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可能会成为贪污罪的共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