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情形,通常无法被界定为累犯性质。这主要是由于此种犯罪行为往往以过失犯罪为主导因素。
根据法律规定,累犯的认定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即前后两起刑事案件均须判定为故意犯罪。因此,在犯罪案件处理过程中,无论前罪或后罪中仅有任一罪名属于由过失引发的犯罪行为,便无法符合累犯的判断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