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袭警罪”是否能够进行和解的问题,依据现行法例,仅限于因民间纠纷而引发的犯罪案件,以及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及第五章所列明之犯罪行为,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可能被宣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但需排除涉及渎职罪行)。在此前提下,倘若犯罪嫌疑人事先真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认真反思并通过赔礼道歉等方式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并且在尊重受害人意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话,是可以考虑采取和解途径解决这起刑事案件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