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之一般的时长为14天。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其最短的期限为3天;若案件情况确属简明易于处理者,其拘留期甚至可低于3天之数。另一方面,针对那些具有重大且复杂案件性质的情况,法律所赋予的最长拘留期限则为37天。具体而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涵盖了以下两个重要环节:
首先,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期限;
其次,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的过程中所需遵循的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