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次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当面临实际存在的潜在危险之时。
根据我国相关律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之际,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被判定为非法行为并依法予以惩戒,包括拘留以及罚款等刑事处罚:
首先,如果驾驶者有追逐竞技的行为且情节极其恶劣,其次,如饮酒后驾车;
再次,如果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其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
最后,如果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到公共安全。对于上述第三和第四种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若以上述两种行为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行为,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行并进行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