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该问题具有普遍适用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此类犯罪行为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也可能面临罚款。
2.然而,在具体判断过程中,还应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自首、坦白等相关情节,以及其所获得利益的多寡等因素。若嫌犯确实未曾从中获取高额利润,甚至仅是一次性售出银行卡以小额收益为目的的情况下,则可积极争取案件不起诉处理。
3.此外,关于身份问题,在某些特定案例中,即便犯罪嫌疑人构成了帮信罪,但其实际扮演的角色可能仅仅是从犯。在此种情况下,从犯理应受到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