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公户遭遇盗用以助长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则可能被判定犯有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此种情况下,如行为人明白他人可能会滥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但仍旧为之提供银行账户等便利。而所谓的“帮信罪”,则是指行为人已意识到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必要技术支持,或涉及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在内的各种协助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