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犯该聚众斗殴罪的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斗殴活动的被告人,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应予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然而若上述被告人有以下各款情况其中之一者,则应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参与聚众斗殴次数超过三次,或者在斗殴过程中持有武器;或者是在参与人数较多、规模较大且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的斗殴活动中,例如在公共场合或者重要交通咽喉地;
此外,若是在这种斗殴事件中又出现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那么就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若是由于这些斗殴活动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那么便需要依据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相关法律条款来予以惩处。此所谓“聚众斗殴罪”,便是指那些组成帮派、人数通常达到三人以上,意欲通过相互之间的暴力冲突来解决问题的行为。因此,如在聚众三人以上的打架斗殴活动中,即可以被确认为是典型的“聚众斗殴”行为。而“持械斗殴”这一概念则是指那些参与聚众斗殴的人,他们直接实际使用器械进行对抗,或者在斗殴过程中携带并展示出器械,尽管实际上并没有真正使用过此类器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