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适用于可能会被判处在监管之下活动或者拘留在看守所内服刑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可能会被实施单独适用的附加刑罚的被告者,而且需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身患严重疾病、是否处于孕期或者是否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幼儿等特殊情况。因此,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并不是仅仅依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服刑的时间长度来决定的,而应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上述提到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即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刚被逮捕不久,他们仍然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