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仅为一项强制性措施,而非实质性的刑罚惩罚。其最终的决定因素在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做出有罪、无罪、罪行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的裁决。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它与是否判处刑罚并无直接关联。
其次,若经法院审理查明当事人并未实施任何犯罪行为,那么自然无需判处刑罚。
最后,通常情况下,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被告人将可能被判处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