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轻伤案件的取保候审决定,主要考虑因素在于具体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判断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或者是他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尚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起公共安全风险的,可以依法进行取保候审。因此,若轻伤案件符合以上条件,且犯罪嫌疑人具备相应条件,则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