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未获得当事人批准逮捕之情况,通常无需进行取保候审。需注意的是,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批捕的请求往往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依法提出。倘若在此阶段已经收集到的证据尚无法满足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要求,那么被拘留的期限将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除非因病需要接受治疗等特殊原因,否则并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