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取保候审过程中,若家属不愿意前往办理相关手续,则当事人可依法自行申请取保候审。当该项申请顺利通过且执法机关将被告人释放之时,会及时通知其家属。在此过程中,欲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分子应先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随后,此份申请将由相应的机构进行受理。在侦查阶段,受理机构为公安机关;而对于检察院自侦案件的侦查阶段,受理机构则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构为检察院;
最后在审判阶段,受理机构为人民法院。有权决定的机构在收到取保候审书面申请后的三日内,需对是否批准做出明确答复。无论最终决定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抑或是法院作出,均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