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某位人士并未实施任何犯罪行为,却在中国法律框架内遭受了刑事拘留的待遇,那么这极有可能涉及到了误判拘留或者非法拘禁的严重问题。作为权益受损的当事人,享有寻求合理赔偿以及被冤屈情况得到公正澄清的权利。本着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可以向司法机构发起国家赔偿诉讼,就误判拘留所导致的经济及精神损失进行索赔。除此之外,事件中所涉及的相关执法机构以及责任人员也有可能面临上级部门的严格问责与深入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