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跨市搬迁,员工通常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工厂搬迁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搬迁过程中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如提供交通补贴、住宿安排等,以减少对员工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并且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的变更有相关约定,或者员工同意前往新址工作,那么可能就无法申请经济补偿金。
总之,是否能申请经济补偿金,要综合考虑搬迁的具体情况、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