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是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亦或是人民法院开展实施,具体由办案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状况来最终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此外,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亲属、辩护律师也都有权利向上述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得以进行的前提需满足相应的条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