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对于被依法批准进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言,其所享受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若在此期间内,办案单位认为有必要继续采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则应在期限届满之前完成相应的续保程序。
然而,我们需明确的是,无论是续保亦或延长取保候审期限,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可无限制地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七日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