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您申请获得保释之后,仍然有可能需要参加法庭审判。倘若检方判定确实存在公诉之必要,则会启动起诉程序,举行公开审理,并做出相应判决。若检方认为无需进行诉讼,或公安机关由于对案件事实与证据把握不够扎实因而撤销该案的话,那么该案件将会立即结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