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一定会面临法律惩处。由于它仅为一种强制性手段而非刑罚性质的惩罚,取保候审仅仅作为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后,最终重任将落在法院身上,由其就案件事实进行深入审查和判断,决定是否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具体的量刑标准。因此,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影响到最终的审判结果。若经法院审理认定当事人并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那么自然也就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更谈不上判处刑罚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