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郑州市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时,我们严格遵循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款。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重要法律措施,其精准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孕期阶段的女性,以及正值哺乳期并需要亲自抚养婴幼儿的母亲等特殊人群。
同时,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拥有相应的权力,可以依法决定是否对特定案件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