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的确存在着一些特别明确的限定条件。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法律手段,仅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单独或并用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又或是可能被判处于有期徒刑以上这一较重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其自身及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人士,以及患有严重疾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需按期向有关部门报告行踪、不得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